- 校园
- 职场
- 考试
- 专题
近日,太湖县民政局发布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》,拟对太湖县电子技术职业培训学校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。

具体内容如下:
经查,太湖县电子技术职业培训学校自2021年至今连续3年未参加年度检查,违反了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且情节严重。依据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、《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》第十条的规定,拟对太湖县电子技术职业培训学校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第四十四条、第六十三条的规定,该校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太湖县民政局提出陈述、申辩意见或要求听证,逾期视为放弃陈述、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。
①安徽新媒体集团旗下各媒体稿件和图片,获授权转载时务必注明来源,如中安在线、中安在线教育等。
②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观点,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,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 ,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及应用建议。转载的稿件或图片若涉及您的版权等其它问题,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,本网将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妥善处理,第一时间删除内容!本网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。
中安在线(中安教育网)版权所有